关于律师参加庭审应穿律师袍的建议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4-5-28 14: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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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律师参加庭审应穿律师袍的建议
律师穿律师袍参加庭审是我国司法改革的一个进步,它不仅直观地彰显律师独特的职业形象,增强律师共同体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体现律师职业的严肃性和崇高性,还便于审判人员公诉人员、当事人及旁听人员辨别身份,同时也提醒律师,铭记职责,增强社会责任感,都有着积极重要的意义。
全国律师协会于2002年3月30日制定了《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该办法第二条明确规定:“ 律师担任辩护人、代理人参加法庭审理,必须穿着律师出庭服装。”,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自实施至今已有11年,而实际庭审中律师基本没有履行。这在我省乃至全国,除极少数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庭审外,律师基本不穿律师袍。甚至偶尔在个别案件中,出现律师有的穿,有的不穿。导致当事人、旁听人看不懂。
如此好的一件事情,为什么没得到有效推行?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二点:
一是司法部律师协会没有与人民法院、检察院沟通好,以至法院、检察院对律师出庭是否穿律师袍采取无所谓的态度;
二是律师袍比较宽松肥大,律师不能穿着袍出行。只有在到了法院后再进行换装,但一些法院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更衣室。
综上,建议:
(1) 省司法厅及省律协和省高院高检联系,各级法院应设立专门的律师更衣室;
(2) 省司法厅及省律协出台相应的细则,要求律师执行《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
朱年友
2014-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