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刑案量翻倍 企业面临刑事救济“双刃剑”
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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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11-26 15: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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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行的知产案件审理体制,基层法院先审理刑事案件,再由中级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容易产生“获刑但不侵权”的笑话。
去年12月,时任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报告时表示要探索成立知识产权专门法院。日前,多名知识产权专家表示,中国知产案件越来越多,知识产权专门法院的成立应该加快速度。
6日,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举办知识产权刑事风险防控和刑事救济研讨会。会上,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顺德介绍,知识产权案件民事管辖权在中院,现在全国100多个基层法院经最高法院同意也有了管辖权,而这些法院都有专门的知识产权法庭,由专业的法官审理。“但知产刑事案件却是所有的基层法院都可以审理,而中国又是先刑后民,导致出现一些案件被基层法院判侵权获刑后,中级法院民事判决不侵权的笑话。而有的基层法院为了抢案子,硬用刑事手段来处理知产案件。”李顺德说,刑事诉讼法修订时,知产法学界就呼吁过避免这种现象,但未被采纳。
其实,在之前的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中,多名委员也认为现行的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制度有一定的弊端,不利于对知识产权的整体和系统保护。斯喜委员曾呼吁在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没有建立之前,推广行政、民事、刑事“三合一”的审判模式,认为对提高处理知识产权案件效率和提高审判质量,特别是统一审判标准,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顺德对南都记者表示,目前全国已有5个高级法院、59个中级法院和69个基层法院试点“三审合一”的审判模式,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是知识产权司法未来的发展趋势。
曾任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的蒋志培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并不存在太大的技术性难题,最主要的问题是各部门应该统一思想,不应该因为各自部门的利益阻碍整体的机制协调。